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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想走了!
任之初像丢了魂!
他曾是他的“影子”:
他们曾同学、同宿舍、同单位,同一个文学梦想。
两个月前,李想为梦“北漂”。任之初打算等说服妻后,再去。
没想到他……
“难道你也要步他后尘—为文学献身?”和他已“冷战”好久的尚阳撇着嘴说。
任之初气愤地瞅了瞅妻,嘴唇无力地哆嗦了几下!
“那是理想,别亵渎!”
“没钱,何谈理想?再说,文学能当理想?还想成名?做梦!先想想怎么活吧!”她的话像高处落下的锤,铿锵地砸着他的心。
任之初从她扭曲的美丽五官中,发现了她发自内心的讥笑,心里掠过一丝寒意!
他嘴唇又抽搐了几下,说不出话。
他困惑:
她还是那桀骜不驯、超凡脱俗的“亚州雄风”吗?
那曾令他甘愿放弃大男子主义,俯首称臣的魅力似乎已淡了。
“现在是经商时代,大男人应相时而动!”她崭钉截铁地说。
他看了看空空荡荡的出租屋,想想自己打工的报社即将被市场淘汰,无奈地摇了摇头……
“妈妈,给您冰糕吃。”一个小男孩兴高彩烈地跑进来,高举着未剥皮的冰糕,像举着奖状似的,想博取妈妈的夸奖。
“啪!”尚阳打了小男孩的屁股,“在哪弄的钱?谁让你乱买东西?”
“妈,不是您们的钱,是我小猪里(储蓄罐)的,整个夏天,咱家都没舍得买块冰糕,这是您最喜欢吃的!呜呜…”男孩哭了。
“对不起!妈错怪你了!孝顺儿子!”尚阳把小男孩搂在怀里,小心地擦着他的眼晴。
“你吃吧,好儿子!”
“妈,您先吃!”
他是个硬汉,从来拒绝柔弱,但这时,心却柔软了一块。往日对金钱的恨重新被勾起,但是恨又有何用?理想的头已被现实碰得血流。他心中有个声音在说:金钱如果是敌人,你可以恨它,但更要俘获它。在俗的世界里,那叫“价值”,大众会为你欢呼,甚至膜拜。你需要证明自己。
人海中,他很普通,但他从不这样认为。
例如长相,按大众审美标准,他属中等,但他时常挑战这种标准,他认为那是唯心的,如果不是上帝亲手盖章定论的(可他不相信有上帝),打死他,也不会相信。哪怕将就参考一下,他也是不会的。
大众认为矫情的“小白脸”是种美,可他认为那很不“男人”,那是他脑海中想痛扁的典型。他自信他方脸上的黑更能彰显男性的阳刚。
他眼神忧郁,旁若无人,走路总拉着一股“特立独行”的风。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这是任之初的“座右铭”。
所以,他骨头里有种可怕的“英雄”细胞:
每当提到“英雄”两字,
每当读到英雄故事,
每当听到雄浑的音律,
他的热血就会沸腾,鸡皮疙瘩就会乍起。
他希望“英雄”两字时刻在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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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澎湃!甚至泛滥!决不能容许平淡蚕食肌体,那样,他会生不如死!
他认为只有“英雄”两字,才是男人真正活着的证据。他知道,这种情结是与生俱来的!别人不知道,自己也假装不知道。
他认为:人生而为人,就应像人!
“我本非俗,但跌落红尘,就应该做个俗之英雄!”他暗下决心。
“好吧!”他长出一口气,“我先和李想告个别,再把我的回忆录写完。”
“那得多久?”她问。
“无论多长时间。”他态度坚决。
到了初春,北方的风纠缠着雪花,仍在述说着冬天的故事。沧桑荒凉这条主线,贯穿着风花雪月的情节,被寒冷冰冻的主题,化作漫天雪花,把行人困在悲剧中。
任之初手持李想死后出版的书—《梦里花开》,钱锋拎着纸钱,猫着腰走向李想的坟墓。
坟墓位于狭小的田间,旁边是已拆多半的村子,残垣破壁充斥着灰蒙蒙的悲哀!时光的年轮似乎已断裂。另一边是高档高层楼,透着一种轻蔑。再一边黄草密布,枯藤缠绕着枯树,绿色已被冬天挤压怠尽,只有遍体鳞伤的小麦还在艰难地守护着那孤独的叶绿素。
雪停了,天像死人脸阴沉着,在土坟旁,任之初翻开了书。
“兄弟,我们来看你了!你的新书,我读给你……”任之初读了起来。
故土
爬上父母的皱纹
像等差数列
难以解答
砌成墙
做成玩具
也没留住漂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