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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找你,有人预见了你,”他迟疑了好久,和狼沟通,让他那匹叫新生的狼离开,我看到他眼睛挪移在眼眶里,终于开口:“其实我也在等你,阻止唤醒永冬。”

“永冬?”

“对,有人想让长夜再降,野人在苦寒之地太久了,他们想要去温暖的南方。”

“为什么是我?”

“不止是你,有三个人,你只是其中之一,听我说,好些野人已经疯了,他们以为他们是传说的一部分,是冬天的一部分,他们在长城之外被阻拦了太久,他们忽视了,或者不在乎故事里的冬天没有活人生存的空间,他们疯了!”

“等等,就是说,一切的开端就是一群野人发了疯?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些?”

“他们打不破长城,他们就来不了南方,八十年前塞外之王‘红胡子’雷蒙一统野人诸部,兵指临冬城,结果呢?他们在长湖就失败了。”我听说过这场战争,时任临冬城公爵的威廉·史塔克于斯阵亡,守夜人当时一无所知,因为当时的司令是个蠢货,“我做了梦,我知道会发生什么,我在梦里见到了你,见到了冰封永夜之地。”

“他们有一个…冬之号角,不是吗?可以用那个打破长城。”我有些呆滞地问道,这实在太过惊人。虽然我依稀听到弦绷的声音,有伙伴已经开始放箭,不过,他说的东西太惊怖,而野人一时半会还进不来,于是我选择接着听了下去。

“要是他们知道怎么用那个,或者真的有那个冬之号角。他们就不会尝试唤醒长夜了,你不明白,你是陆地上的贵族,活在城堡里,你不知道野人缺衣少食的日子,弱女在苦寒中掐死自己的孩子,矛妇和汉子要么死在长城脚下,要么死在北境之内,如果能一举摧毁一切,越过长城去温暖的南方,野人中的很多家伙可以做一切事情!只要他们知道如何唤醒凛冬长夜,他们就会去做。”

他喘息着,平抑自己有些兴奋的精神头,“长夜从来都是被生灵唤起的,我不清楚详细的情况,但是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这我倒是相信,活人的偏执造就一切。

希达·绿沼扯出一个皱巴巴的笑容:“或许他们之后会后悔,不过那时候就没什么用了,一旦唤醒了真正的寒风漫漫,就只有付出巨大的代价才能停止,我想,那个时候估计和野人也没什么关系了。”

因为野人都已经成为了行走的尸体,是这个意思吗?塞外有数不尽的人在生活,应该不止曼斯的10万,更不会是电视剧最后归顺的那几千,这听起来很残酷。

我还是不敢相信,毕竟看过电视剧的人都会有印象,夜王是森林之子将黑曜石插进活人的胸膛而制造的,可是人类?没那么强大的魔法,他们知道怎么唤醒长夜?怎么让夜王复苏?不可能,会不会是寒神告诉他们的?

另外,我想到一点,照他的说法,永夜出现时,第一个死的是野人,那么在过去,第一个死的会不会是森林之子?因为是森林之子唤起了第一次的长夜,说不定走投无路之下也是被那个寒神蛊惑的。算了,这不重要。

“还有,我有什么重大的意义,已死未亡是什么意思?”

“意义就是不要去当祭品,离北方越远越好!他们来了,快去。”

【第五节】

确实不是讨论的时候了,我听到了野人的惨叫和战吼,他们来了!

火光照亮了石道里头,箭枝划出了漂亮的弧线,克蕾射击的不算快,那可是长弓,要用很大的力道,不过她很准。“咕噜左边,洛克右边,我中间,别踩到骨头上,堵好!待会不管你们听到了什么,都只是无稽之谈,知道了吗?!”

如果希达说的不错的话,那么我和对面的野人就能谈判,而不是必须分个生死高下,按照战斗的节奏,野人接近后会投出手里的家伙,我得再等等,别当了活靶子,我猫在一个巨大的大象头骨后面。

他们之前留下了两具扭在地上的躯体,不知死活,我猜对方是试着冲过一次,被我们的弓手给教训了一番。要一箭毙命可不容易,这不是小说,弓箭随随便便就能穿颅刺喉,所以,中箭简直是活受罪,丧失斗志,慢慢等死,除非你穿着够密实坚硬的甲胄,再或者你有魔山那种满是肌肉和脂肪的体型。

我看到莱拉的陷阱发挥了作用,野人正一鼓作气冲过来,根本没法看地上,穿着皮靴的能视若无物,可是光脚或者用布和皮裹着双足当鞋子穿的就受罪了,狼吻巴洛索没敢派狼,算他聪明。

我看到脚上受创的人停下或者倒下,然后被自己的伙伴淹没,火箭已出,没引火物效果不大,只能照明,我此刻无比怀念我的弩。

砰!有人已经踏上了堵在洞口的骨头,他们有的敲,有的在搬,有的想攀过来,我听到古语的呐喊,是在统一指挥?我不在意,因为箭矢没停,

砰!我听着野人在敲击作为障碍物的巨人颅骨,我用页锤砸上攀到骸骨上方的脚,接着听到箭簇入肉的声音,这一堆障碍让袭击者乖乖挨射,他们会消耗不少性命。

如果希达·绿沼没说错的话,狼吻巴洛索需要抓到我,我就是最好的诱饵,“我在这!”我喊道,“我已经受伤了,但是你抓不到我,狼吻!”

“停下!”我听到一个饱是沧桑的声音,带着破风的喘息,毕竟狼吻的嘴永远闭不上,有第二个口子,总之,他们停下,我们也一样。

“克蕾。”我回头看了女射手一眼,轻轻颔首,无需详细说,克蕾·菲林特与狼吻巴洛索有仇,她知道要怎么做。

“你为什么要找我?”我喊道,“巴洛索,你在找我,你追到了这里来,丢了那么多条性命,现在你们还在死去,这在长夏可不值当,为什么?”

“我要拥你为王,橡木脸,你没听说过吗?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狼灵,这个地方被掩饰住了,我知道只有狼灵引导你才进得来!我想他可能也知道,冬之灵启发了许多的人,凛风已经积蓄了足够的力量,它将摧毁长城,摧毁南国,屈膝之人,来当王,你可以让别人屈膝,这不就是南方人最渴望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我低声问道,狼吻很谨慎,躲在众人身后,而我故意虚弱地说话,让他听不清楚,“为什么不是别人?”

“因为你是已死未亡之人,你死过一次,你还活着,只有亡者方能冠以寒冰,活人都不能。”

这太奇怪了,好吧,我是说,或许莱雅拉本来早就死了,死在了拉姆斯和臭佬的手笔之下,这倒是没问题,原著和电视剧里都没这个女孩,拉姆斯干掉了卢斯·波顿所有的私生子女,说不定原本我就该是个死人。

但是,虽然黑白之院说的对,死亡是唯一的神灵,或者按照一些七神教陌客信徒的说法,死亡是世间唯一的神迹,其他皆为魔法。不管怎么说吧,在这个世界死了还活过来一点都不奇怪,看看光之王拉赫洛的红衣人是怎么做的。

“我想死而复生的不止我一个,”我说道,“这在这个世界一点都不稀奇!”

“哇,女士,你还真死过,那是什么感觉,你有没有见到七十二个橡果?我听说旧神的儿女死后都会见到那个!”酸埃林惊呼,我不是吩咐过吗?这些都是瞎扯!

至于死亡?没感觉,我穿越过来以后阅览过莱雅拉的记忆,没啥景象,想想也对,头脑是器官,死了就停了,怎么会记住死后的东西?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闭嘴!”我瞪了酸埃林一眼。

而且七十二个橡果这种充满恶意的话我怎么没听过,难道死了以后我们全是斯莫伍德吗(亲爱的凯瑞琳·斯莫伍德,她们家的家徽是六个橡果)?

“对,橡木脸,你说的没错,大概对,但是,我们能够得到的只有三个。”

“你有认识到你的长夜和夜王到底是什么吗?你应该听过吧,长夜漫漫,处处险恶,死人追逐着活人,异鬼骑着死去的冰原狼,率领冰冷的蜘蛛狩取生命,吸食人血。”

“这只是传说,也有的故事说,夜王乃是第十三任乌鸦的领袖,”这话大概是说第十三任守夜人军团总司令,“爱上了一个肌肤苍白如冰雪和明月,双眼幽蓝似星辰的女人,他把这个冰凉的女子封为他的王后,在长夜堡登基为王。”狼吻说道,“但是真正的夜王该是那个女人。”

听起来他所说的夜王有个尸体王后,真是重口味,难道是太冷了有了错觉?还有哪颗星球是蓝的,地球吗?

“我是灰眸子,你找错了。”我接口道。

“我有办法让你的双瞳变成蓝色。”

尸鬼?“免了吧,我还想多活几年。”

“你可以成为真正的王,与冬日共存,永远美丽,并统治屈膝之人的一整个王国。”

“而你邀请你的王的方式是杀进来?我没记错的话,我一封邀请函都没收到,一个使者都没见到。”我露出眼睛看向石道,我看到狼吻巴洛索正在挤开他面前的人,或许他相信他可以很快说服我,他觉得我动心了,他不知道我在希达·绿沼那听到了什么,他更不知道,我对所谓的夜王和长夜了解得比他还清楚,在我眼里,这个着迷于想方设法摧毁长城的野人就是个傻瓜。

“那你现在得到了!橡木脸!我会以礼相待,相信我,我之前是在用自由民的方式,我们抢南方的女人,你证明了你是矛妇,我应该一对一打败你!听我说,小女孩,我听的出来你年纪不大!我见过颤抖海和白色荒原的巨龙,它们口吐寒息,翅膀透明,眼睛就像是淡蓝色的苍穹,”听起来电视剧里的龙死的毫无必要,其实那个夜王可以去抓几只来的,甚至可能一天换一只不带重。

“我还见到过巨大的冰蜘蛛,你所说的传说真实地存在,我见到过有一千只血眼珠的木脸,有狼头的男孩,我见到了你头戴冰霜之冠,美貌让世间的一切男子动容,手下战士无数,龙翼遮天。我聆听到了寒冷之音的召唤,只要你加入我们,寒风席卷一切,而你将登座为王。”

“真的吗,我为什么要相信你?”我的嗓音听起来真的非常感兴趣,让世间的男子动容,我可以迷上我喜欢的每一个男孩,天哪!

免了吧,一切男子动容着迷是什么感觉?想想男孩们睡觉前都会想着自己喜爱的姑娘做什么,太恶心了。

何况我不是不记得电视剧,夜王那造型和美丽有半毛钱关系?再说,夜王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了,说不定真和希达·绿沼说的一样,我就是被绑去什么仪式,用来把那个家伙给唤醒,从电视剧来看,非常非常的有可能。

我是不知道为什么是我,大概北境没有多少人死而复生?反正,没有我,长夜照样会来,他说有三个人,一定会有人已经被抓了去,献给了长夜。

无所谓了,一切即将结束,我大胆地露出脑袋,“那我可以跟你走,你放了我的人,”我怯怯地说道,像个十五岁的普通少女一样,我甚至摘下了面具。只是我的一只手在背后示意克蕾,我向旧神祈祷她看得到,别把我也给射杀了,“这个猎杀人的游戏不好玩,当冬夜女王才好玩,到时候你会是我的侍卫队长!不过,当然,你要先打败我,让你的野人发誓,他们会守一对一的规矩。”

他撇开想要阻拦他的手下,走向我,他就要成功了。

“你好漂亮,女王,”他声音异常高亢,“我可以答应你,我知道你还不相信!听我说,跟我走,我可——”

崩!崩!箭矢破空!两声!

我听到弦响,尾羽颤动,箭矢扎进了狼吻的胸膛,他一定是激动了,这破绽露的,那是一根比一般箭还要长的箭,绝对不是恐怖堡制品,或许,是克蕾留给自己仇人的吧。

他瞪圆了眼睛瞪着前方,他的鹰没在,狼也中了一箭,没能及时帮助他拦下。看来我的射手们配合的不错,让他不至于有一个肉盾,我看着他捂住伤口,跪在地上,倒了下去,不断喘息。

“你们还要继续打吗?继续一个一个扑过来,来吧。”我冷漠地立刻说道,没给他们反应时间,我回头看了一眼,达蒙醒过来了,这会儿状态不是太好,脸色非常白。

那群自谓自由民的人没动,他们没有离开,也没有继续进攻。

“冲过去!捉住那个橡木脸!”我听到他们当中有人喊道。

我接着继续:“这里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更没有布匹和铁器,你们来错地方了,这里是一块硬骨头!”

“谁关心这个”我瞧了眼身后的弓箭手,射了这个喊着的。

“去找好抢的地方!我有巫术,你们听见了,我有巫术在身,我身边还有别的巫师,狼吻也证实了,而你们的狼灵已死,我警告你们!我知道你们不怕死,自由民,但是我会把你们的灵魂大卸八块,把你们和熊或者松鼠的灵魂拼凑在一起!”

他们沉默了下来,他们听到了对话,他们或许知道狼吻为何而来,他们不是狼灵,对魔法充满恐惧。

我听到他们在退后,他们在害怕,我看到他们搜刮死者的遗体,我看到了路顿的剑和长矛,我看到恐怖堡的短剑和斧头摇晃在他们腰间,逐渐消失在黑暗中,他们确实走了,有些一瘸一拐,显然是中了莱拉的陷阱,最后,只留下几具被扒光的尸体。

正如我所言,外面有的是好动手的地方,我们这?不知道要死多少人才打得进来,自由民或许不怕死,不过庆幸的是,他们怕未知,害怕死后的折磨。

我谨慎地出现在石道里,躲开拦路的骸骨和陷阱,踢了踢狼吻,他还在喘气儿,他的狼趴在他的身边,两条命都不行了。

我跪在他身边,端详着他脸上狰狞的伤口,我耳语道,“你不知道,狼吻,我见过你所说的长夜,你所说的夜王,那是一个陷阱,杀死一切人类的陷阱,你是在助纣为虐。”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

我继续低声诉说:“我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切,我看到了长城崩塌,尸体入侵,人类差点湮灭,唯有星星之火。”

我了结了他的生命,他或许是小时候有亲人因冬天逝世,或许是不甘终生活在冰冷的塞外,或许是他已经有了家,要为自己的子女谋一条更幸福的出路,我不知道,反正,那是一个骗局,如果我真的跟他走了,那么,唤醒夜王和寒神的就不是某个不知名的已死未亡之人,而会是我,我肯定会第一个完蛋,如果不是在仪式中就死了的话。

“呼——”我叹息,放松,然后扬声问,“希达,我们怎么出去?”

“树后面,”他也松了一口气,答道,“有一条路,通向一个熊窝。”

“谢了,抓住他,要是他的狼阻拦,就杀了狼。”

他开始时骗了我,而且我确实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在这里,我决定不放过他,或许守夜人会需要他,谁说的准呢?更何况还有达蒙的事儿要算一算呢。

冒险摔下来断了脚?当您是布兰呢,还是说我真的是十五岁的单纯小少女?

【第六节】

呼——

“听到了吗,真的有熊。”莱拉悄悄的跟我说。

我当然听到了,一只贪睡的熊,巨大的呼噜声。

“没事,我们人多,可以杀了它。”我悄然道。

“它怀孕了,我们绕过去,这是古法,不杀怀孕的动物。”她固执地说道。

“我们带着一个残疾人,”就是希达·绿沼,我提醒道,“古法有没有说把残疾人扔出去喂熊?”

“要我说,小姐们,女士们,我们这有个莫尔蒙,众所周知,莫尔蒙靠熊来接生,莱拉可以和它谈谈,说不定它会跟着回恐怖堡跳舞。”那还不如期待它乖乖走去恐怖堡的密室,自觉地被剥熊皮。

“也说不定我们可以说服它拿你蘸着蜂蜜吃,你叫酸埃林对吗?”莱拉问酸埃林道,“人如其名。”

我们也不敢让希达·绿沼控制熊,谁知道他会做什么,办不办得到?

“怎么办?”我问道,“要留莱拉这位姐妹一条命吗?”莫尔蒙是萌萌的熊,当然和面前这一只是姐妹。

“我来吧,”克蕾给了我们一个自信的微笑,“我们喂它吃的,交换礼物,然后离开。”

这会有用?它怀孕了,可能比一般的熊凶暴一万倍。

“放心,我们人多,披坚执锐,它也怕我们,给点吃的已经是很尊敬了。”

这不过是一段小插曲,就如克蕾说的一样,别越过安全线,怀孕的母熊比我们还不想打架。

这座孤山让我很失望。隔壁中土的孤山下头有一座城市,有龙,还有财宝。可是咱们的孤山呢?就有个坟地。坟地就算了,隔壁的坟地里到处都是陪葬的宝物,还有一些神奇的力量,比如把人吓趴的吼声之类的。可是这儿都没有,没有龙蛋,没有传说中的龙钢,也没有瓦雷利亚钢,只有尸骨和黑曜石,我非常非常失望。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审问了希达·绿沼,他告诉我那个地方有森林之子的魔法,以防止当初被异鬼找到,所以一直没人发现。那么他是怎么发现的?借用动物,动物可以进去那里。至于为什么他会在那里,是因为预见,狼灵都有一些预见能力,他认为自己会死在那里。可惜,看来预言不大准,我本来打算把他送去长城,可他真的生病了。

我没法套再多话了,就把他安置在我的庄园里,我把克蕾·菲林特和她的人也安排在我的野种庄园中住下。

至于死灵术?得不到的东西想了也没用,而且,我心底有一种怀疑,恐怖堡和密室的氛围,说不定和死灵术有关。谁说得准呢,或许我家祖先是个死灵师傅,或许剥皮只是吓人。

死灵师可是很难找的,我后来打听到,除了远东的亚夏之外,这种魔法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因为太过于耸人听闻,所以人人喊打。

罗伊斯们即将告别,他们和波顿的人一起寻找我,这让我感激不尽,我把黑曜石斧头和匕首送给了威玛·罗伊斯,他要去绝境长城当守夜人,或许用得到。

“这把斧头能劈砍吗?而且,我不怎么会用斧头,我会用剑,莱雅拉。”他说道,威玛有些意兴阑珊地打量天际苍穹,或者他是在掩饰自己的害羞。

他之前没怎么关注我,因为我疼痛难忍,也就没太理会他。不过,今天我稍微好了一些,看他的时候精神气儿也足了很多,我在和他父亲说话时他一直盯着我瞧,我能察觉到他的眼神。但是等到我到他面前时,他反而手足无措了。

我观察着这位小少爷,多米利克曾经试图给我介绍他,让我们谈恋爱,他很瘦,动作坚定,举止优雅,是个讨人喜欢的少年,不过他有太多的高贵空想了,总是期待着自己变得崇高而伟大。

我不确定他能否适应得了长城,那里遍地地痞恶棍,而且条件艰苦,“我知道,这把斧头不是用来对付活物的,威玛。”我含笑说道。

“不对付活物?”他显而易见的把眉毛扬了起来,“你不会也用异鬼和冰蜘蛛之类的东西来打趣儿吧?我在谷地已经被取笑够了”

“不是,不会的,我是北境人,我敬重守夜人的誓言兄弟,”我认真地注视他深灰色的双眸,傻乎乎地告诉他真的会有异鬼明显不合适,他根本不信,“这是古老的传统,很多北方人也忘了,这是一种祝福,还有期待,我希望你能顶天立地。你要记住,在你的身后有一位女孩因为你,而不用担心遭遇野人的骚扰,在睡梦中被抢走。”

才怪,黑曜石是用来杀死异鬼的,不是什么祝福,是凶器。而且,哪怕长城上还有守夜人,我也经常在后方和野人作战。

不过守护是男士体现其气概最好的方式之一不是吗?很多男孩也乐在其中,骑士精神。

“我信仰七神,”他强调,“北方的——”

“而你尊重旧神,这是北境,威玛。”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我在长城上有朋友,我会问的,记住,随身带着,随时带着,这并不重,一把斧头和一把匕首,要是嫌重你可以分一个给朋友,你信赖的朋友,你会辜负我的一片苦心吗,风度在哪?”

他半张着嘴。

我给了他一个拥抱,“你要成为守夜人汉子了,从此以后不会和姑娘在一起。”我抱着他说,嗅着他的耳珠,语气暧昧,“或许你也可以把你的经历写下来寄给我,我愿意和我敬仰的守夜人通信,尤其是你,你会答应我对吗?”

他在发抖,嘻嘻。

实质是我要了解北方的情况,异鬼滋长的速度,一个贵族子弟进了守夜人军团升迁会很快,因为读写技能和武器技巧可不是平民能掌握的,威玛只要活下来,我可以提前做好很多措施,比如把先民洞穴里的黑曜石卖个好价钱。

“而且,”我加紧道,我靠在他身上,双手拢紧他的肩膀,指尖透过厚服指点他硬实的肩胛,“恐怖堡离长城不远,守夜人需要朋友,需要援助,对吗?你是个贵族,一个罗伊斯,你会为守夜人做出巨大的贡献,是吗?”

“好了,你你你说服我了,莱雅拉,老实说,我不该相信在女人怀里听到的东西,该该死的,我要成守夜人汉子了,你你你——”他抱着我的躯体,不敢动弹,我知道他紧张极了,我有点后悔自己这亲密的态度,如果他真的头脑发热不去绝境长城,我该怎么办,娶他?娶一个贵族家庭的小儿子,没继承权那种?卢斯·波顿大人会把我从头到脚都挂满水蛭。

他深吸一口气,“我答应你,答应你了,”他不敢看我的脸,“我是说,写信,对!我会写信!”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凝视他的双眼,唇角笑意荡漾,我想这样的回忆足够深刻,会让他不忘记写信,也别忘了黑曜石斧头。

“如果学士或者守夜人不让你用渡鸦寄信,你就说我刚刚告诉你的话,恐怖堡在长城的后方,距离不远,可以提供支持,保持联络是一件好事,记住了呀,我等着呢。”我觉得如果局势紧张,为了获得恐怖堡的援助,说不定守夜人会误判我们之间的关系,能把他卖过来用美人计。

反正,恐怖堡到长城之间的渡鸦平时也没人用。

我笑靥如花,然后罗伊斯猛然抱紧我,让我差点无法呼吸,他的身子热极了,热气探上了我的耳边,这回到我手足无措了。我突然意识到,我这是在干嘛呀!为了救这小男孩的命真是豁出去了。

我能感觉到卢斯·波顿在看我,我脸一下子红透了。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哎哟,抱太紧了,别那么用力,抱太紧了。”

最后威玛·罗伊斯放开了我,头也不回,利落地走向他的马,我不确定他哭了没,大概没有?

我突然不确定了,不确定威玛加入守夜人是纯粹对荣誉的向往,还是兄弟之间有过什么事情,抑或是他看不到幼子的未来,我能感觉到他的眷恋。

我看着罗伊斯一行踏上去临冬城的路,愿旧神祝他们好运,祝我们好运。

“记住!”我大喊道,“那把黑曜石斧头!写信!”

伊耿历298年,那个原著开始的年份已经临近了,动乱即将来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其实维斯特洛这地方还是挺有趣的。

我感慨万千。

不,没什么好感慨的,他们一从地平线上消失,我就捂住了肚子,我这几天都在忍着!我简直觉得自己泡在血里,洒了好些香水,还戴着香料包,几乎快痛死在这了。而那个威玛·罗伊斯居然没闻出来?终于可以好好送姨妈走人了,谢天谢地,感谢新旧诸神,我要躺着!

“你有些疼,”夜里我翻来覆去,克蕾敲响了我的房门,我把她放进来,她要睡了,面上绿色条纹的战妆尽去,穿着很简单,是山地氏族的特色—近乎没有,身材矫健而苗条,“我听到你睡不着。”

“这只是每个月的事儿,”我应付道,撑起一个微笑,“早点睡吧,没关系的。”

她盯着我的双眼,似乎直接看到了我的内心,“我会陪伴你一直走下去,这一点瞒不住我,你很疼,疼的不正常,你帮我了断了狼吻巴洛索,我会帮助你。”

“那么,你要?”我拢开有些散乱的长发,试探地问,不明所以,“做什么,帮助我?”

“我知道怎么减轻那种痛苦。”不,我想不能,这是被下药的后遗症,恐怕我只能忍着,“来试试吧,你只要躺好就行。”她轻声说在我耳边。

为什么不呢?

“放轻松一些,莱雅拉,”她说,拉着我的手,我尝试放松。

自此后好几个夜晚克蕾都会陪伴着我,确实没那么疼了,我有些喜欢这样,所以即便在那回事儿过了以后,她也陪着,我喜欢她身上森林的味道,喜欢温暖的感觉,我想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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