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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特洛责无旁贷,他沿着墙角爬上去,抽出匕首,朝着天花板连着捅了几十下,每一下都刺出一个对穿的窟窿,那一连串窟窿形成一个圆圈。把手就是一掌,天花板上顿时破了个大窟窿,灰尘从窟窿里喷了出来。

梅特洛没有防备,连打了几个喷嚏后退到一旁。

与之相比,尼斯就聪明多了,他进过阁楼,知道里面有多脏,早就用块布蒙住头,等到灰尘散去,他飞身跃起,一双腿在墙角上踩了一下,闪身跳进去。

房顶和天花板之间有一个很低很矮的隔层,里面连束光都没有,灰尘失堆积得很厚,而且到处都蜘蛛网。

尼斯拔出小刀,在屋顶上连刺了几下,这是从梅特洛那里学来的,挖出一个窟窿之后,他小心翼翼地试着瓦片。

“你可以上来吗?”尼斯朝着底下问道。

“我不擅长这个。”梅特洛连连摇头:“我还在这里替你把风吧!”

尼斯也不在意,他不打算强求别人做什么。

从袋子里翻出一块布披上身上,他从屋顶的破口溜了出去,那块布上面布满鳞片,这些鳞片迅速变换着颜色,变得和那些瓦片没有什么两样。

尼斯轻手轻脚往旁边爬,现在是白天,他用不着担心狗,狗在白天不在会乱叫,就算有狗在叫,他没人会在意,因为白天肯定有很多过往的旅人和行商经过。

从一个屋顶爬到别一个屋顶,往前爬了三十多公尺,他停了下来。

他已经看到那个有士兵站岗的小巷深处,那是一个很大的院子,现在似乎被当作临时仓库,院子的四角全都有士兵把守。

侦察是一项需要耐心的工作,尼斯的耐心一向不错,他不趴在屋顶上一动不动,耐心地倾听着从那座院子里传出来的声音。

他不敢一直用眼睛盯着那边,这很容易会被察觉,用耳朵听就安全多了,此时,他的耳朵贴着一个小喇叭,上面绘满神秘的符文。

这玩意儿可以把声音放大,用法有二种,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放大,让很远的人听到,也可以把外面的声音放大,让自已听得更加清楚,而且这玩意儿还有方向性,能够隔绝从旁边传来的声音。

那座仓库一直有人进进出出,不断地往外搬东西,听着听着,尼斯的心头多了一种阴影。从搬运的声音听起来,大部分是兵刃盾牌、护甲、头盔和箭矢,而不是食物之类的东西。

兵刃和箭矢还好说,毕竟是消耗品。护甲和头盔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那玩意儿就算坏了,只要稍微修理一下就又可以用。

突然间,尼斯的眼睛一亮,他明白了。

路易公爵根本还没有使出全力,他们一开始就隐藏了一部分人马。

之前大部分的人,甚至包括赛门老人和玛格丽特,都认为路易公爵的实力比不上腓特烈公爵,现在看来,大家全都猜错了,背后有神圣帝国各诸侯国支持,路易公爵的实力十之八九更强一些。

一想通这些,尼斯马上猜到路易公爵的全盘计划。

那位公爵藏起一部分兵力,装成比较弱的样子,而这点差距并不足以造成一面倒的形势,所以第一战的结果是势均力敌。

现在两边再次征召军队,腓特烈公爵能够征召的援军非常有限,而路易公爵只要把之前藏起来的那部分力量拿出来,再加上新征召的人马,兵力就会反超出一大截。

一开始兵力弱的时候,还能够打个平手,等到增兵之后,兵力大幅增加,而且这部分是生力军,对于路易公爵是巨大的鼓舞,对于腓特烈公爵却是极大的打击。

到时候胜利的天平肯定会向对方倾斜。

虽然明白了这一切,尼斯却没有改变的能力,事实上他也不想改变,战争的胜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需要做的只是尽一分义务。

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升起又渐渐落下,快到下午三点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些异样的声音。

一个军官走进仓库,负责看完的士兵都被召集起来。

你们快点准备好十副全套的重甲,包括马镫,摩伦堡的麦克米安勋爵和他的人很快就要到了,再准备五辆大车,把要发往前线的那批物资装好,我请勋爵帮忙把这些东西带到前线去。

那个军官的指令非常简短。

趴在屋顶上偷听的尼斯,心头顿时一动,但心动的同时,他也颇为犹豫,他不知道那麦克米安勋爵到底是何许人。

勋爵这个称号非常特殊,这是一个荣誉头衔,没有实际封地,而且无法世袭。

所以这位勋爵有可能只是一个勉强称得上贵族的小角色,不过也可能是一个不可小看家伙,那些公爵、侯爵、伯爵的儿子,在没有获得封地之前,同样也被称为勋爵。

还有一些骑士凭借强大的实力,让人不敢轻视,他们往往也被授予勋爵的头衔。

“摩伦堡的麦克米安勋爵?”众人在藏身的那片密林里,伊斯特和路克面面相觑,旁边那位魔法师也皱起眉头。“你们知道这个人?”尼斯问道。“他是魔伦堡四大家族之一海弗斯家族的长子。”伊斯特的简单解释,如同一壶冰水浇在尼斯的头顶上。管理一座城堡的家族,按照惯例都会拥有伯爵头衔,而伯爵的领地大的有一个郡,小的也有一、两个县,麾下肯定人才济济。“这块不是骨头,而是铁钉,咬下去不但会崩碎牙齿,还会扎得满嘴是血,吞下去的话,会更加恐怖,连胃连肠子都会弄穿!”伊斯特自言自语着。

在场的人都觉得晦气。这显示不是合适的目标。“麻烦你联络一下梅特洛,让他仍然躲在那里别动!”路克对哈兰魔法师说道。那个魔法师点了点头,掏出一根风精之羽,往空中一扔,羽毛立刻朝着远处笔直射出去。此刻,梅特洛仍然潜伏在那座小镇里。他的工作就是守在那里探听情况。感觉是空欢喜一场,尼斯百无聊赖地找了一块地方躺下来。

其他人整个白天都在休息,只有他潜伏在屋顶上,偷听远处的动静。他才刚躺下,路克和伊斯特就走了过来,两个人坐在他的旁边。路克看上去,同样有些意志消沉:“看来情况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不妙!”他指的是尼斯对战局的猜测,那绝对是非常糟糕的坏消息。“你联络王子殿下了吗?”尼斯问道,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这个问题有够白痴,如此重要的消息绝对要让上面知道,不过以他们的身份地位,不可能引起腓特烈火公爵的重视。经一事长一智,他们现在有什么事都先告诉菲利普王子,然后由他转告,反正王子殿下不在乎战功,战功对他没有任何用处,也就用不着担心王子吞没他们的功劳。“我觉得腓特烈公爵和他身边的那群人不会在意。”路克已经习惯被无视,所以说到这些的时候,心情异常平静,他也不觉得难受,他同样不在乎这场战争的胜败。反正报告已经到了王子殿下手里,事后证明他们的情报是正确的,绝对少不了他们的战功,也正因为是透过王子殿下转述,腓特烈公爵想赖都赖不掉,路克甚至还带着一丝恶意,希望他们这边战败。一旦战败的话,对方事先隐藏一部兵力,到了后期再拿出来。就会被看作是决定胜负的关键,而他们的报告正是针对这个关键,重要性不言而喻,这比捉几个身份不高的俘虏绝对有意义得多。事实上他们现在完全可以打道回府,或者干脆躲起来打混,因为他们的目的已经达到,凭着这个情报,他们所获得的功劳足以抵销今后十年的军役。不过,路克和伊斯特现在过来,并不是为了这件事。“我们得另做打算了,腓特烈公爵不是一个值得我们效力的人。”路克叹道。他现在很庆幸自己是教会的骑士,至少还有选择的机会。“问题是我们的要投靠谁呢?”伊斯特问道。伊斯特和路克是商量好了之后才过来的,只是想从尼斯这里得到一些启发。伊斯特说完,路克又接过话头。“王子殿下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他是否能登上王位?如果只是得到一块领地的话,那就没有什么用了,哥伦安特本来就已经够小,再小的话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第二个问题呢?”尼斯说道。“我们在那里没有根基。”路克说出他的忧虑。尼斯默然无语,经历过卡奥尼村那场背叛,他现在已经知道,一个外来者想要在一个新地方发展是多么困难。在卡奥尼他有那么多优势,代表教会,地位高高在上,却还是遭遇到一连串挫折。而在哥伦安特,他们面对的将是一大群地位比他们高的人,他们愈是得到王子的赏识,所承受的压力就会愈大。伊斯特也看着尼斯,这不在是他和路克问题时,感觉最头痛的一件事。他很明白根基的重要性,家里的人再怎么不管他,在他有可能出头的时候,还是会帮上一把,这一次能够得以卡奥尼的管理权,伊斯特的父亲就出了不小的力。根基也意味着人脉。当初尼斯为了接近蒙德,费尽心机却没有成功,梅特洛却凭着拐弯抹角的关系,敲开蒙备的家门,这就是最好的例子。“施蒂得亚是一个选择。”伊斯特说道,这其实是他和路克的想法。当初他们打算藉着王子的手,攀上施蒂利亚家族。施蒂利亚公国是在十几年前分出去的。两边人关系密切,这边的人脉也能够派上用场,至少未来半个世纪里,他们用不着担心会被当成外来者,而半个世纪之后,他们早已融入当地人之中。而那位施蒂利亚公爵是一个非常平凡的人物,没有让人崇拜的优点,投靠他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虽然从王子之前的警告里可以听得出,贝尔兰多斯子爵在那里也有一些关系,不过有王子帮忙,问题不会很大。“这是一个选择,不过这家人进取心不足,也就是意味着我们不会有太多机会。”路克叹息了一声,骑士就是靠打仗出人头地,所以他们最喜欢的倒是腓特烈公爵这样不安分的人物。这也是他和伊斯特非常由于的原因。

除此之外,施蒂利亚机组的还潜伏着另一个危机,那位公爵没有孩子,而且他的年纪已经大了,十有八九不会再有继承人了。

也就是说,施蒂利亚家族很有可能会绝嗣。那样的话,领地就会回到哈斯家族手里。

尼斯看着伊斯特和路克两个人,他对这两个人愁眉苦脸的模样很感兴趣,好半天后,他才说道:“那么在每个人身上都下点注,怎么样?”

“骑士可贵的是忠诚。”

路克苦笑着向小家伙解释着最基本的常识。

当然这话并不绝对,如果他们拥有足够的实力,拥有左右一切的能力,就用不着向任何人效忠了。

“现在是一个堕落的年代,忠诚并不是必须的。”

尼斯并不认同路克的话:“你们难道还没有注意到吗?菲利普王子殿下并不在意我们是否忠诚,他需要的是我们能够帮他的忙,而对腓特烈公爵来说,你们就算忠诚,又有什么用处?”

路克和伊斯特一脸黯然。

“你有什么想法?”

路克问道,他有些想接收尼斯的建议,不过他要知道尼斯为什么会想多处下注?

“圣殿骑士团靠借贷起家,沿海那些城邦靠贸易发财,佛兰德尔靠工业繁荣,他们都是很好的榜样。”

尼斯说道:“你们还没有发现吗?和以前比起来,土地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要有人有钱,再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这样就可以养活一支军队。如果你们觉得没有领地不保险的话,那么就去申请一份‘黄金诏书’,然后和异教徒开战,从异教徒那里夺来的土地,总是属于自己的。”

他点出其中的关键。

“黄金诏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上帝控制的势力范围会不停往外扩张,而不是像古代那些庞大帝国一样,经历一段辉煌的扩张之后,就渐渐开始萎缩,最终衰亡没落。

只要是从异教徒那里夺取的土地,教会就会承认他们的归属权,任何人想要抢那片土地,都会被认为是对上帝的挑战。

路克和伊斯特全都听懂尼斯的意思,不过两个人心里充满犹豫,这就是骑士和牧师的最大区别。

骑士的眼里永远都盯着现成的东西,因为那样才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而牧师则不同,没什么比开辟新的教区、将异教徒感化为上帝的信徒更有意义。

对于那些真正虔诚的牧师来说,这是应尽的职责,而对于像尼斯这样的人来说,这可以给予他实力,让他拥有属于自己的教区。

苦修士想要成为圣职者、想要拥有自己的教区,只有为数甚少的几种办法。这就是其中一种。

整个晚上都没有发生任何事,第二天也一样。

和之前的紧张忙碌完全相反,现在是闲得让人发慌。偏偏此刻他们是在敌国界内,不能发出声音,也不能露出行踪,除了站岗放哨,就只能躲着睡觉。

到了第三天,众人原本以为还会在悠闲中度过,没想到天刚亮,魔法师哈兰就有了反应,之前他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手一招。

片刻之后,风精之羽飞射而来,悬停在头顶上。

这玩意有两种用法,一种是自己催发,另外一种就像现在这样,由一个魔法师负责收发。前者运用起来灵活,后者则更为方便,不过后者那种方式有许多限制。那边的人必须待在原地,不能乱动。

随手捻起那根羽毛,魔法师哈兰倾听着上面携带的消息,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向路克报告道:“那位勋爵已经到了,不过仓库里的人却没有做好准备,勋爵和几个随从不想等待,所以选择先走,另外一部分则等到物资装好之后再赶上。那边问我们要不要下手?如果决定下手的话,他就撤回来,如果不下手的话,他仍旧会潜伏在小镇里。”

“你们怎么想?”

路克转头问尼斯和伊斯特。

“靠,前面那批人肯定是硬骨头,后面那群人的实力应该不怎么样。”

伊斯特的赌性又上来了。

尼斯犹豫了一下。如果是以前的话,他或许会反对,但是这两天等待实在太枯燥乏味了。如果放弃这个机会,他不知道下一个机会什么时候才会到来?

再说,那支队伍的人本来就不多,兵分两路之后,力量更加分散,而且后面那批人十之八九是随从。

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随从。

大贵族身边的随从可不简单,很多都是某个家族的孩子,路克他们当年如果被送往大贵族家,想得到这样的位子,说不定还要经历一番竞争。

对于路克他们来说,这种等级的俘虏最合适,因为这些人的实力不会太强,也因为战斗中难免会失手,万一杀死对方,路克他们也扛得起这样的仇恨,要不然换成某位伯爵的爱子丧命在他们的手里,绝对是一场灾难。

伯爵以上的贵族已经不用顾及教会的面子,完全可以派出刺客要他们的性命,而教会绝对不会介入。

“不过,有一个前提,两批人必须离得够远。”

尼斯虽然赞成动手,但是他的打算更趋向稳妥。

三个人里有两个人的意见一致,而路克原本也不打算反对,所以最终的结果就出来了。

他们立即开始准备。

尼斯和魔法师哈兰负责放哨。因为前面那批人的实力会很强,绝对不能用眼睛探查,不然的话肯定被发现,所以他们只能用耳朵听。前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会传来马蹄声,而后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除了马蹄声,还会有车轮碾压得声音。他们两个必须确定这两批人离得够远。

“让梅特洛回来,顺便让他想些办法,让那两队人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地拉远。”

路克遥控指挥着。

魔法师哈兰立刻发出风精之羽,而风精之羽很快就又回来了。

“他已经得到命令了。”

魔法师哈兰报告道。

几分钟之后,一张耙犁摇摇摆摆出了小镇,耙犁上放着一堆农肥。弥漫开来的臭味让镇口的士兵们全都躲得远远的。

几辆已经装好军械的马车正准备离开小镇,可惜他们慢了一步,梅特洛的耙犁在他们之前出了小镇。

闻到那股浓郁的臭味,几个骑着马的人立刻命令驾车的士兵停下来,他们可不想一路上闻着臭味前进。

“真是晦气,现在是冬天,怎么会有人往外运肥料?”

为首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一头金发,白皙的脸蛋,灵动的眼睛,看上去十分可爱。

他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其他人都只穿着一身锁链甲,行军的时候很少有人全副披挂,像铁甲衣,盾牌,长枪这类东西全都有专门的马匹驮着。只有这个小孩全副武装,甚至连马匹都披上马铠。

全套的马铠最轻也有四十几公斤,再加上人的重量和全套的铠甲,总重量绝对恐怖。

上阵厮杀还好,这样的长途行军,一般的马根本吃不消,但是那个小孩的战马,却像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路克他们在这里,肯定会一眼认出,那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安蒂尔马。

“大概是收肥的,粪便这东西只有在人多地地方才容易取得,所以很多住在偏远乡村的人,会赶着没有农务的时候,到镇上运一些肥料回去。”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瘦长的随从。

这些人全都是贵族出身。

贵族出身并不意味着高高在上,整天风花雪月。相反的,他们必须学习怎么打仗,怎么管理领地,而农务就是领地管理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一个合格的贵族可以不谙农务,可以不会养马,但是这些知识都要知道。

事实上,被送往大贵族家的孩子,一开始必须和下人们住在一起,但并不像路克和伊斯特他们所说那样,是一种屈辱的事。

和下人们住在一起,大多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底层的工作,学习如何管理一个家,如何管理一片领地。所以这种出身的骑士,在领地管理方面确实比教会出身的骑士要强得多。

耙犁在前面不疾不徐地走着,那队人也只好跟在后面,用同样的速度前进。

梅特洛确实挺精明,他的速度不是很快,却又不至于让后面的人跟得不耐烦,恰好踩在他们能够忍耐的底限上。

从小镇到伏击点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

转过一个山坳,后面的人看不到他的身影,梅特洛立刻加快速度,他赶着马往斜坡上跑,耙犁上的农肥早已被他扫落,这玩意儿熏了他老半天,他也感觉快受不了了。

“辛苦你了。”

在山坡上,路克朝着梅特洛挥了挥手,在他身后,波尔布早已为老爷准备好了盔甲和武器。

车轮碾压路面的声音愈来愈近,那支车队终于进入山坳。

“吁!”

那队人马全都拉紧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只见两侧的山坡上全都站着人,前面的大道上更是停着四匹马,紧接着又有几个人从身后的山背拐出来,掐断退路。

“你们是土匪还是骑士?”

那个小孩非常不满的喊到。

“我们当然是骑士,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光明正大地站在你们面前。”

路克显得理直气壮:“用不着担心,我们会堂堂正正的把你们击败,你们现在可以穿上铠甲,拿上你们的武器,不过别想拖延时间。”

他嘴上说得慷慨激昂,心里却在滴血,这样的伏击在他看来,绝对傻透了,对方两边都有强援。不管是刚才过去的那批人调头回来,还是驻守小镇的那队人马杀过来,都够他们受的。

但是为了不破坏规则,他不得不这样做。

让他庆幸的是,对面的那群人全都血气方刚,居然也想堂堂正正的打一场,根本没有托延时间的意思。

那群人的平均年龄也是十七、八岁,他们迅速披上马镫,穿上铁甲衣,戴上头盔。

从顶级战力的数量来说,路克这边还要少一些,他们四个见习骑士、一个蛮族扈从、两个牧师、再加上一个魔法师,而另一边则是十二个见习骑士。

说到士兵的数量,路克这边占优势,总共二十二个士兵,再加三个随从,那边却只有二十个士兵。

高高举起长枪,两边的人马开始列队,路克他们早已占据有利位置,对面那群人需要同时兼顾前后两面,不得不背靠着那几辆马车而分成两队。

从头到尾,路克这方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在那群人穿戴铠甲的时候,他这方甚至没有准备魔法和神术,走到对方列阵,他才举起右手。

这是它们向对手致意,同时也是战斗的信号。

几乎在一瞬间,魔法师哈兰和那个牧师开始各自吟诵。——他们没有魔法师和牧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没有指挥官。

此刻,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赶快冲过去,趁对方的魔法和神术还没有准备完成,杀掉这两个人,最不济也应该打断他们的魔法,可惜,那十二个见习骑士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发号施令。

战场上的机会稍纵即逝,当青濛濛的羽毛虚影升起,当金色流光在路克和他们的战马身上流转起来,对于另外一方的人来说,一切都已经晚了。

正面,路克、帕尔姆和尼斯三个人骑着马冲了过去,尼斯的马最慢,但是他的攻击却最快,他的右手飞快拨动着弓弦,将一枝枝箭矢射出去。

仅有的半捆箭矢现在全都给了他。

在山坡上,那些士兵同样也在射箭,没有了意识(没看清)连接,他们的箭法变得非常差,好在目标离得很近,他们又居高临下,占了很多便宜。

不管是尼斯还是那些士兵,射的全都是对方的士兵。

那些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士兵,实力并不怎么样,用的武器又是长矛,是标准的长矛兵。

长矛兵攻强守弱,克制骑兵,却被弓箭克制,这是常识。

惨叫一声接着一声,尼斯的箭刁钻而快疾,射的都是小腿、肩窝之类最不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从山坡上射下来的箭矢同样也有不小的收获,至少他们的存在,让对面的士兵不得不分心旁顾,而面对尼斯那如急雨一般的箭矢,分心的结果绝对是致命的。

一轮快箭下来,二十个士兵倒下三分之一。

长枪阵必须组成密集战阵才有威力,一旦有了缺口,那就什么都不是了,更何况少了三分之一。

另外两个人的目标是那些见习骑士,路克和帕尔姆几乎直接撞上去,两个人同时发动朗基努斯枪的神术,两道光芒如同孔雀开屏一般,朝着对面攒刺过去。

那十二个见习骑士同样分成两队,朝着前后两个方向,正面只有六个人,在路克和帕尔姆的恐怖攻击下,根本就没有抵挡的能力。

其中的四个瞬间被打飞,另外一个实力稍强一些,不过他要护住那个小孩,免不了有些手忙脚乱,所以被帕尔姆的长枪擦了一下,肚子上划开一道一尺长的口子。

“走、护着少主快逃。”侥幸逃过一劫的那个人高声喊到。

他所说的少主,指的当然是他保护的小孩,但是此刻他们根本没有上下关系,也不知道由谁断后,又是谁要带着少主离开,所以话音落下,其他人都没有反应。

不过,这句话倒是提醒了那个小孩,他猛地一夹坐骑,那匹马顿时窜出去。

他快,尼斯同样不慢,随着一连串的弓弦响起,一排箭矢朝着那匹马射去。

虽然那匹马铠严丝合缝,连马的四条腿都被包裹起来,但是飞奔的时候总会露出一些缝隙。

可惜,尼斯的箭法这一次失效了,叮叮当当一连串轻响,所有的箭矢全都钉上马铠,那匹马铠仿佛是用磁铁做的,射过去箭矢全都偏离轨道,直接撞在铠片上。

远程武器实在有太多破解之法,这也是其中一种。也难怪骑士很少使用弓箭,除了需要携带大量的箭矢,克制的东西太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不过尼斯的手段不只一种,们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小孩逃掉,小孩一旦冲到前面求救,把前面那批人招来,麻烦可就大了。

一道银光从尼斯的裤管里飞出,瞬间追上了那匹马。

那匹马很有灵性,猛地往旁边一闪,试图避开,但是尼斯射出的银光同样也拐了一下,银光贴上马背,却没有引发马铠里封印的防护法阵,而是滴溜溜一转,从那个小孩腋下的缝隙里钻进去。

任何护甲,腋下的部位肯定是弱点,小孩尖叫一声,从马背上摔下来。

那匹马久经训练,立刻前腿收拢,人立起来,强行刹住前冲的力量。

人从马上摔下来并不会死,但是被拖着走的话却会被活活拖死,所以训练良好的战马,在主人摔下来时都会这样做。

让人感到讶异的是,小孩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之后,立刻拍了一下马腿,嘴里喊道:“快,去报信。”

那匹马像是听得懂他说的话,立刻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其他人来不及反应,魔法和神术需要准备,时间来不及,路克他们是骑士因为有尼斯这个专职的弓箭手,所以他们连标枪都没有带,伊莲娜倒是掷出一支标枪,但是标枪和之前的箭矢一样,全都吸在那件马铠上。

突然,一条绊马索贴着地面,朝着马腿缠绕上去。

这玩意儿就是两头挂着重物的绳索,一连旋转着,一连飞出去,碰到细长的东西就会牢牢缠住。

尼斯瞄准的是马腿。

那匹马灵性十足,居然能感觉到威胁,双腿猛地一蹬,身体飞跃而起,绊索从马蹄底下飞过去。

再想拦截那匹马已经不可能了,那匹马如同一阵风一样迅速远去。

所有的人都仿佛从睡梦中惊醒一般,原本堵住后路的伊斯特也冲下来,高个子美女更是接连把六枝标枪全都掷出。

有这么多人出手,尼斯就没兴趣湊热闹了,他骑着马走到那个小孩身边,看了看小孩,然后伸出一只手:“起来吧,小家伙,战场可不是你这种年纪该来的地方。”

小孩也斜着眼看了看尼斯,冷哼了一声,说道:“你有资格这么说我吗?你也不比我大多少。”

不过他倒是挺配合,从地上爬了起来。

收拾战场的速度很快,哈兰魔法师对受伤的人施展了一个麻痹咒,然后把所有人扔上耙犁。

马车上的东西全都是护甲和兵刃,应该值不少钱,但是路克他们此刻不敢有丝毫贪念,让魔法师施展一个腐蚀术之后,所有的人迅速撤离。

为了赶时间,路克他们根本来不及脱下护甲和马镫,所以也干脆坐上耙犁。那些耙犁全都是特制的,当初设计的时候就考虑到抵销马镫的重量。

他们才刚离开没多久,五个骑士就跟着逃脱的那匹马赶回来,他们围绕着正在冒着白烟的大车转着,那些铜铁都在腐蚀术的作用下渐渐消融,已经不成样子了。

“对方有魔法师。”

为首的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青年,他面沉似水,两眼冒着凶光。

“最先动手的只有三个人。”

旁边一个中年骑士看着那凌乱的马蹄。

经验丰富的追踪者可以从马蹄印中看出许多东西,甚至能够在脑海里还原曾经发生的一切。

“其中一个是用弓箭的,可能来自东方的游牧民,只有他们檀长这种连珠箭。”

中年骑士驾马跑到山坡上,俯子捡起掉落在山坡上的绊索:“还有这东西。”

“另外两个应该是骑士,实力不错,已经领悟了斗气,但是用起来还不纯熟。”

这个中年骑士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没有想到两个菜鸟的手里会有朗基努斯枪这样强悍的武器。

“既然敢潜进来,这支队伍里肯定配备了一个牧师。”

中年骑士继续分析着:“山坡上还有一些马蹄印,其中一些应该就是那个牧师留下的。山坳外面还有一些马蹄印和脚印,这是另外一队人,他们负责堵住去路,也是三个骑士,这些人离开的时候没有骑马,而是乘坐一种类似耙犁的东西!”

“我们要不要追下去,还是先回镇上召集人马?敌人如果乘坐耙犁,肯定跑不快,也逃不远。”

旁边的一个人轻声问道。

为首的年轻骑士犹豫了一下。

对方的人数比他们多,而且有魔法师和牧师,还有两个中阶巅峰或高阶纸级的骑士,再加上一个游牧骑射手,绝对是强敌,追上去未必讨得了好。

回去叫人的话,他怕耽误时间,万一把人弄丢了,他承受不起失职的责任,被俘虏的人里面有一个人绝对不能出意外,甚至那个人如果暴露身份,也会引来很大的麻烦。

一想到这里,他最终还是下了决心。

“追。”

中年骑士一马当先,他一边策马狂奔,一边搜索地上的痕迹。

现在是冬季,雪已经融化,但是草还没有长出来,大地被冰冻着变得异常坚强,那些耙犁又不像大车那些会留下深深的辙印,所以追踪起来非常困难。

其他人全都跟在后面,他们的心里充满了忐忑。

他们的身上全都只有一件锁链甲,马也没有披上马铠。要不然马根本跑不动。而此时他们正在追赶的人全都不简单,一旦打起来,他们非常吃亏。

而且随着追赶的距离越来越远,他们的心中渐渐生出疑惑。在他们的印象之中,耙犁必须在雪地才能跑的飞快,在这种山地间就慢多了。

照理说,他们应该早就追上了,但是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除了那位年轻的勋爵之外,最焦虑的就似乎在前面带路的中年骑士。他也想不明白,什么样的耙犁能够跑的这么快?从地上留下的痕迹来看,他们追了这么久,距离居然一点都没有拉近。

又往前追了五、六公里,那个中年骑士似乎明白了什么。他朝着远处的方向看了看,有看了看头顶太阳的位置。

一个想法突然出现在他的脑子里。

“这群人不打算返回战场,他们要逃亡边境。”

他猛然间喝道。

这个判断顿时让另外四个人慌乱起来。如果逃亡前线的话,他们还可以慢慢追踪。如果逃亡边境的话,几个小时就到了。

年轻的勋爵不再犹豫。他催动战马朝着前方赶去。既然知道敌人逃亡边境。他们也就不用沿着痕迹追踪了。

其他人也紧随其后策马狂奔。

一旦放开速度,骑马确实比乘坐耙犁要快。翻过一座座的山丘后,这群人远远就看到一排飞驰的耙犁和全副武装坐在耙犁上的人。

与此同时,路克他们也看到后面的追兵。

“一个高阶巅峰,两个中阶。”

新来的牧师一眼就看破追兵的实力。

对方有一个高阶骑士,确实有点够呛。

低阶骑士用不着在意,中阶骑士是战场的主力,这也意味着大部分骑士迟早能够达到那个境界。不过中阶以上的就没有那么容易了。中阶巅峰就是一道门槛,必须领悟斗气,七成以上的骑士止步于此。晋升高阶又是一道门槛,之后每一级都异常困难。

而高阶巅峰可以说是普通骑士里的顶级存在。路克他们这支小队根本不够人家塞牙缝。

“一起跑的话肯定跑不过。必须把那个高阶骑士引开。”

尼斯说道。这是一个令人感到悲哀的事实。

他说这话,当然不是让别人去。说道逃命,他比其他人多一点经验。

“那实在太冒险了。”

路克不同意,不过他确实也想不出其他办法。

“放心,边境离这里很近了。”

尼斯硬着头皮找了个理由。

“你怎么引?”

伊斯特问道。他其实也不希望尼斯冒险。

“我带那个小孩走。他看上去来头不小。抓回去也是一个麻烦,还不如趁这个机会,在半路送给他们。”

尼斯之前没拦下那匹马,就已经感觉事情不妙。能够拥有这么一匹好马,这个小孩的身份绝对不简单。等到扒掉小孩子身上的铠甲,发现全套铠甲都是顶级货色。他们立刻明白自己遇到什么样的麻烦。

这些东西全都是量身定制,也就是说,小孩的家里能够请得动顶级的武器制造师和顶级的炼金术士。

更让人发寒的是,这家人不把钱当钱。小孩子的身体长的很快。这套铠甲顶多一年就穿不上了。这么大的手笔,绝对不是一般的伯爵家所能拥有的。

刚才情况紧急,他们来不及商量就带着那个小孩子走了。逃跑的路上,他们就开始后悔了。正因如此,尼斯这个建议让路克和伊斯特颇为心动。

看到这两个人不再反对,尼斯飞身跳了起来,一脚踩在后面那匹马上,然后顺着马背往后跑。

他从一张耙犁跳到另一张耙犁,俘虏全都在后面几张耙犁上,包括那个小孩在内,总共抓了五个俘虏。

尼斯把小孩夹在胳膊底下,然后搭了个呼哨。他的马立刻跑过来。这匹马虽然比不上那匹血统纯正的马,不过在训练上绝对差不到哪里去。尼斯飞身跳上去他的马已经卸掉马铠。不过马鞍上仍旧挂着弓箭和箭矢。

哈兰魔法师从耙犁上站起来,他知道尼斯要去引开追兵,他帮不上其他忙,只能替尼斯加持几种魔法。旁边的牧师也挺够意思,同样替尼斯加持了两种神术。

前方就有一个岔道,一条路蜿蜒往南,另外一条路往山上而去,尼斯一拍坐骑,毫不犹豫地选择那条上山的路。

后面紧紧追赶的那路追兵顿时慌乱起来。

“怎么办?”

一个人问道。

“别管那些人,我们追这边。绝对不能让……有一点损失。”

年轻的勋爵不敢说出那个人的身份。现在至少还能隐瞒,知道那位身份的没有几个。

没人提议分兵,他们人数本来就少,如果分兵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对方各个击破。

一匹马拼命往山上跑,后面五匹马紧追不舍。

山路一开始还算平稳,但是愈往上,变得愈崎岖难行。

尼斯的实力并不算强,骑术也真是马马虎虎。但是他有神术和魔法辅助。一个人轻灵术就可以让他、小孩和马的重量身下原先的十分之一。在高明的骑术也没有这招有效。

紧追不舍的那队人,实力有高有低,马匹也有好有坏。不知不觉中距离愈拉愈远。追在最前面的是那个中年骑士,居然将斗气注入战马体内,让战马爆发出惊人的速度,比起尼斯用魔法和神术辅助,居然只快不慢。

眼看这愈追愈近,突然,迎面射来一连串箭矢。这些箭全都瞄准他的马。

一串叮当的轻响,所有的箭矢全都被劈落。中年骑士连长枪都没动,只是摆动了几下马鞭。

尼斯原本就没指望能够对付这个家伙。他的目的是扰,让对方没办法全力追赶,不得不分心抵挡箭矢。

他不只对这个人出手,之前他将弓轻轻往上抬了抬,再一次射出的箭矢高高地花簇一道弧线。越过中年骑士的头顶,朝着后面几个人射去。

这就是他为什么选择上山道路的原因。居高临下可以射的更远,对方却射不到他。

紧跟在中年骑士后面的人,正是那位年轻的勋爵,他的实力差了一些。但是马绝对好,同样也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名马。

箭矢画出一道弯曲的弧线,落下时因为有重力的关系,箭矢变得更加劲急。

原本紧追不舍的中年骑士轻叹一声,调转马头,他是勋爵的扈从。如果勋爵出事的话,他绝对会倒霉,反倒是那位殿下被劫走的话,和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要为此事负责的是勋爵。

这并不是自私,而是各自的职责所在。

“你别管我。”

年轻的勋爵怒目而视。

他的话刚落下,只听到身后一阵战马嘶鸣,一匹马翻倒在地,马背上的人被掀了下来。还好此人身手算敏捷,用肩膀着地,一个跟斗消去下落之势,总算没受太重的伤。

被流矢射中的是勋爵的侍从,还只是一个见习骑士,实力在这五个人里面堪称垫底。

剩下的两个则是中阶骑士,头顶上如雨的箭矢倒也威胁不到他们两个。

“你们别再追了,我一个人就行。”

中年骑士看着渐渐远去的身影,心中充满无奈。

说着,他又调转马头朝着前面追上去,没有那些累赘,这个人终于放开速度。

尼斯仍旧不时回头射上两箭,箭矢愈来愈少,他的心头渐渐焦虑起来。另一个让他感到焦虑的原因是身后的人追得太紧,所以他不敢放慢速度,这样一来,他也就不敢把人质扔给后面那个人,万一没接住的话,小孩以这样的速度摔在地上,十之八九会没命,即便保住性命,也会身受重伤,甚至终身残废。

他正在犹豫的时候,突然身体一轻,自己连同战马已经身处于半空中,他的身后是一道悬崖。

于此同时,马鞍前响起一阵小孩的尖叫,刚才那一连串颠簸早已将小孩震醒,不过他一直都装作昏迷,等待逃脱的机会到来。但是,小孩此刻再也忍不住了,死亡的恐惧让他尖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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