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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珍回头来,脸色瞬间黯淡了下去,只见矛头站在自己身后,手上拿着的正是她刚刚送过去的饭盒。

“沈知青,南哥说谢谢你的好意,这个,你还是拿回去吧。”矛头说完把饭盒放在了沈国珍的手里,又掏出了十块钱,放在饭盒上:

“南哥说,不能让沈知青白忙,这钱算是给你的劳务费。”不等她开口,转过身飞快的进屋了。

虽然觉得南哥做得有点绝情,但是南哥的脾气一向说一不二,自己只能照办。

沈国珍捏着饭盒的手,青筋暴起,看着饭盒上的钱,更是怒火中烧,极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才没有把饭盒扔出去。

呵,十块钱!他陈北南还真是财大气粗。

自己辛辛苦苦做了饭菜给他送来,他竟然一口也没吃!还想用钱来打发自己,哼!他陈北南凭什么这样侮辱自己!

论家世,论品貌,自己那一点不不过那个村姑,她到底给陈北南吃了什么迷药,让他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不行,不能这样放弃,还有几个月陈北南就要回城里了,等到他回了城里,自己更没有机会了。

她可不想在这里待一辈子,家里的父母完全指望不上,当初本来自己可以留在医院的,但是父母为了弟弟能去当兵,硬是把自己的名额“卖”了出去,所以要回城里,要过好日子,要当官太太,只能靠自己,而最快快捷的办法就是嫁给陈北南。

沈国珍把饭盒和钱放回到包里,装着一脸平静的走下楼去,和张建设母子生活了两年,她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脸皮厚,手段高,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他不是不吃吗?那下午再送来,他若还不吃,那就明天再送来,必要时就用非常手段,当初张建设不也是用了“非常”手段,才让自己不得不嫁给了他吗?

快到中午了,下工的铃声终于响了,余桃揉了揉酸痛的胳膊,挖沟渠比除草累多了,整个冬天少雨又干旱,没长草的土地,变得格外坚硬,挖起来着实累人。

余桃路过记分板时,看到自己一上午才记了三分,傻弟才记两分,按照一分8分钱计算,自己一上午赚两毛四分钱,小半斤肉都买不起,余桃有些欲哭无泪了。

二十多天前原生余桃坐的村巴翻车了,只活了她一个人,十里八村都在传她阎王漏掉的小鬼,后来自己又穿越到了原生的身体里,使得原生容貌大变,本来就很让人生疑,要是自己再做点有别于常人的事情,怕是所有人都会怀疑她的身份了。

原本只想安安分分按照这里人的生活方式来生活,反正最多半年自己就能用灵力开启自己的隐形空间,这几百年来收集的所有宝贝都在里面,到时候吃的穿的用的都不用愁了。

但现在看来,要自己这样清苦的生活半年,真是有点为难自己了,现在她不得不考虑下,怎么才能改善生活。

其实想要改善生活也不难,自己虽然是只几百岁的小妖精,但是去湖里抓抓鱼,去山里逮逮捉野鸡,这些倒是一点也不难不,要是这些能能卖钱,也不失是一个发家致富的好方法。

问题是这个年代不能随便开店,摆地摊,卖东西还会被说成投机倒把,拉去□□教育。

思来想去唯一的出路就是考上大学,只要考上了大学,不用介绍信就能离开这里,到时候到一个没有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舒舒服服的过两年,然后拍拍屁股回现世里去。

“桃儿,你在想什么呢?”见她一路都不说话,余英英好奇的问道。

“没,没啥,就是用了一上午的锄头,胳膊有些累,也没力气说话了。”余桃的思绪被拉回了现实,不知不觉已经走了一大半路了。

“我帮你捏捏。”余英英说着,手就触到了余桃的肩膀上。

虽然有点痒,但是感觉舒服多了。

余长生站在院子里,观望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终于远远的看到了余桃的身影,大步走了出去。

他外表看起来粗枝大叶,实则十分细心,从公社回来不久,他就找了条绳子,把自家那条大黄狗拴了起来,这样再也不用担心会咬到她了。

“桃儿,英英去我家吃饭吧。”余长生刚走出来,就听见自己妈杨碧清对两个小姑娘说到。

“不用了婶子。”两人连忙摆手到,面对杨碧清突如其来的邀请,两人都有些意外。

“不用客气,今天我妈杀了鸡。”余长生看着余桃说到。

余桃原本想着把饼干还给余长生,现在他正好在这里,于是快步走了过去,将装饼干的袋子放到他手里道:

“余同志,这个还给你。”说完生怕他再追来,拉起余英英快步走了。

余长生看着手里的饼干,再看看余桃逃跑似的背影,有些无奈。

“女孩子脸皮薄,明天妈就帮你去提亲,余老大一家都是老实人,你放心,这么好的亲事,他家准同意。”杨碧清看似在安慰儿子,实则在往自己脸上贴金,自己儿子这么优秀,哪家能看不上。

“妈,下午我去上工。”余长生收回目光说到。

“今天挖沟渠,可累了,你就在家里……”杨碧清话没说完,立刻明白过来,儿子是想去帮余桃,心里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以前老大没找媳妇的时候,自己焦心,现在老大叫自己去提亲了,自己又忐忑,感觉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就要被别人抢走了一样,只能暗叹到:老大可别娶了媳妇忘了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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