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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章6小时替换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 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 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 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 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 看着自己的脚, 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 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 更不要说, 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 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 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擦干。

替他擦拭头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一丝不苟地束进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说了混账话的男人将全副身心又集中在眼前的棋局上,叶孤城是一个很能集中精力的人,当他练剑的时候,眼中便只有剑,当他处理公务时眼中便只有公务,当他手谈时,眼前便只有棋盘。

他或许不像宫九,看什么一遍都能学会,但乎常人的集中力却能让他接近过目不忘的境界,又加上在剑之一途上的天分,十几年不间断的练习,足以他成为全天下数一数二的高手。

天分、毅力、恒心、集中力,他具备一切成功的先决条件。

6小凤什么都没有听见,他已经将叶孤城刚才所说的话自动从脑海中删除,穿白衣的男人又变成了高高在上的白云城主。

对方不答话,他也不说话,反倒也关注起身前的棋局,他对此并不精通,但想看懂却没有问题,6小凤的学识很杂,却很丰富,这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是他完全不知道的。

黑子与白子正在厮杀,不,应该被称作一面倒的围剿,白子如剑刃般锐利,直贯长虹,捣毁黑子腹地;黑子在棋局开头看似势大,却棋路诡谲,与白子之间的争斗逐渐显露颓势,说邪不胜正也好,说他棋差一着也罢,终归只有死路一条。

6小凤在琢磨,他原以为叶孤城手下的棋局两方应该会势均力敌,现在看来,他竟是想通过棋局表现什么。

黑子与白子所代表的,岂不就是江如画与他之间的矛盾。

最后一子落入棋盘,出一声脆响,6小凤眼尖看到,那子,竟然落在天元的位置。

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他竟吃不透叶孤城想要表达什么,高高在上仙人的心思岂是凡人可以揣度?

6小凤是个聪明人,他知道什么时候该问问题,什么时候不该问问题,所以他道:“你是白子,江如画是黑子。”

叶孤城抬头看他,淡淡道:“观棋不语。”

6小凤笑道:“我是看你下完才说话的。”

叶孤城眼中流露出笑意道:“你看出什么。”

6小凤道:“我看出你定会胜。”他其实看出江如画一定会死,但世人少有将死字挂在嘴边的。

叶孤城冷笑道:“那你看错了,”他道,“江如画一定会死。”

6小凤从一开始就知道夺命镖不是叶孤城杀的,散布消息的江如画死不足惜,但他却道:“你并不是会因为谣言而愤怒的人。”他看叶孤城的眼神很真诚,因为6小凤了解自己的朋友,他知道白云城主是怎样一个人。

叶孤城道:“不错,”他又道,“我不可能杀夺命镖,但江如画却说我杀了,这本不是一件值得在意的事。”

6小凤道:“那你是为何而战。”

叶孤城如果什么都不计较,便不会提出必死的战局。

叶孤城冷冷道:“因为他不配用剑。”

6小凤不动声色:“哦?”

叶孤城道:“他活着,就玷污了腰上的剑,也玷污了他的剑法。”

白云城主的道与西门吹雪不同,他诚于手中的剑,诚于他心中的道,但却未必诚于人,如飞仙一般潇洒自如,做自己认为对的事,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随意所欲,变换自如,这便是叶孤城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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