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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籍贯沈阳,生于南京,约十三岁时迁回北京。曹雪芹出身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世家,他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曹顒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至雍正六年,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生于繁华,终于沦落”。曹雪芹的家世从鲜花着锦之盛,一下子落入凋零衰败之境,使他深切地体验着人生悲哀和世道的无情,也摆脱了原属阶级的庸俗和褊狭,看到了封建贵族家庭不可挽回的颓败之势,同时也带来了幻灭感伤的情绪。他的悲剧体验,他的诗化情感,他的探索精神,他的创新意识,全部熔铸到《红楼梦》里。

热爱生活又有梦幻之感,入世又出世,这是曹雪芹在探索人生方面的矛盾。曹雪芹并不是厌世主义者,他并不真正认为人间万事皆空,也并未真正勘破红尘,真要劝人从所谓的尘梦中醒来,否则,他就不会那样痛苦地为尘世之悲洒辛酸之泪,就不会在感情上那样执著于现实的人生。他正是以一种深挚的感情,以自己亲身的体验,写出入世的耽溺和出世的向往,写出了耽溺痛苦的人生真相和希求解脱的共同向往,写出了矛盾的感情世界和真实的人生体验。

《红楼梦》开卷第一回有两篇作者自序。在这两篇自序里,曹雪芹自述写作缘起、写作经历和心得体会,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文学思想和创作原则。他首先批评了那些公式化、概念化、违反现实的创作倾向,认为这种创作远不如“按自己的事体情理”创作的作品“新鲜别致”,那些“大不近情,自相矛盾”之作,“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他既不借助于任何历史故事,也不以任何民间创作为基础,而是直接取材于现实社会生活,是“字字看来皆是血”,渗透着作者个人的血泪感情。作品“如实描写,并无讳饰”,保持了现实生活的多样性、现象的丰富性。从形形色色的人物关系中,显示出那种富贵之家的荒谬、虚弱及其离析、败落的趋势。他所写的人物打破了过去“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写法,“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使古代小说人物塑造完成了从类型化到个性化的转变,塑造出典型化的人物形象。曹雪芹以诗人的敏感去感知生活,着重表现自己的人生体验,自觉地创造一种诗的意境,使作品婉约含蓄,是那样的历历在目,又是那样的难以企及。他不像过去的小说居高临下地裁决生活,开设道德法庭,对人事进行义正词严的判决,而是极写人物心灵的颤动、令人参悟不透的心理、人生无可回避的苦涩和炎凉冷暖,让读者品尝人生的况味。

现在,自己终于要见到这个落魄而伟大的红学巨著作者,不免有些激动。薛天为了表示对曹雪芹的尊重,亲自走到了曹雪芹的草庵门前。

“雪芹兄,你在吗?”薛天站在草庵外面,轻声叫着。

“先生,外面有人在叫门呢。”侍女香云正在帮曹雪芹磨墨,一身素色旗袍,把她窈窕的身躯衬托出来,显得标致匀衬。

曹雪芹正在构思如何修改红楼梦的结局。他对这部自己倾尽一生心血的著作可谓视若珍宝。这可是自己悲惨人生的真实写照啊。不过外面这个客人言语听着真切,想必是真心来探访自己的,可不能怠慢了。“香云,咱们一起去看看吧。我这草庵,也好久没来客人了。”两人一起走出了书房。

“这位公子,请问您是?”两人开了门,看见薛天,俱是一愣。实在是薛天的穿着打扮太过惊世骇俗了。一身漆黑的长袍,长袍上镶嵌着各种闪闪发光的宝石,不下二十颗。清军入关数十载,这世上居然还有人没剔发易服,这实在太匪夷所思。这种冒天下大不韪的人出现在二人面前,确实很吓人。

“雪芹先生,不请我进去坐坐?”薛天笑道。

“曹某唐突了。公子请!”曹雪芹伸出右手,做了个请进的动作。香云也侧立一旁,薛天把食盒递给她,三人一起走进了书房。

“草庵简陋,实在是怠慢得紧。”

“斯是陋室,唯吾德馨!雪芹先生能在这陋室之中写出红楼梦这样的巨著,实在令我等后人敬仰钦佩不已啊。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雪芹先生您有旷世之才,小弟无以为报,特带来一些酒菜,咱们共饮一杯。”说着话,示意香云将食盒端上来。

“这怎么敢当。先生您过誉了。曹某实在难以承受啊。不知先生您贵姓?”香云摆了个桌子上来,放在客厅之中,曹雪芹自小也是在大富大贵之家中长大的,闻着味他就知道这些酒菜的份量了。恐怕眼前之人别有所求啊。

“在下薛天。”薛天极为简练地答道。

酒是男人间交流的利器,薛天带来了整整十壶五十年份的竹叶青,在一番殷勤的劝酒吃菜后,曹雪芹已经将薛天视为人生知已了。他老泪纵横:“贤弟,愚兄心里苦啊。想当年,为了偿还骚扰驿站案所欠银两,以及填补家用,不得已将地亩暂卖了数千金,有家奴趁此弄鬼,并将东庄租税也就指名借用些。再后来,亏缺一日重似一日,难免典房卖地,更有贼寇入室盗窃,以至连日用的钱都没有,被迫拿房地文书出去抵押。终至沦落到门户凋零,人口流散,数年来更比瓦砾犹残。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人人都说我是纵酒狂歌,牢骚满腹。可谁知道我内心的痛楚啊。我那小子如今染病在床,我。。。我竟无钱医治。为人父者,实在是。。。我愧对祖宗啊!”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雪芹兄不必挂怀。至于令公子的病,小弟这还有些银两,就暂时借与先生,以做周转。”薛天从袖子里拿出两张银票,递给香云。香云迟疑着不敢收。

“这。。。这怎么使得?万万使不得。贤弟,你我只是初见,愚兄何德何能,万不可收你如此厚礼啊。”曹雪芹被感动了。他早就见识了人间冷暖,也明白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的道理。薛天愿意在他危难之中送上这样一笔银子,可谓他的大恩人。曹雪芹借着酒劲,就要给薛天跪下行礼。薛天哪里肯依,拉着他不让行礼。

“香云,你收下。这就去钱庄取银子,请最好的大夫给你家公子治病。其他的钱就去买个好一点的宅子,好让先生安心著书。”薛天将银票拿给香云。

曹雪芹已经醉倒在桌子上,不醒人事。香云见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有点哆嗦地接过了银票。这是薛天用了时空逆转之术,在京城的钱庄中存下的金子。一张银票就是一万两黄金。这些钱应该够曹雪芹重现曹府荣光了吧。

“薛先生您的大恩大德,香云在这里谢过!香云一定给先生立长生牌位,日夜供奉。。。”香云感动地跪了下来。

薛天搀起香云,这个忠心侍主的奴才倒是极为难得。恐怕红楼里的鸳鸯,小红一流的丫鬟就是以她为原型来描写的吧。“不必如此。曹先生有惊世之才,不应如此埋没。香云,你要好生照料你家先生。我先走一步,来日再来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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