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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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午夜时分, 百老汇街依然人声鼎沸,街道两边不少人驻足观看被十几辆重型机车堵在街道一侧的双城巴士,部分人以为是好莱坞大制作纷纷把手机摄像头对准双层大巴,也有热心民众选择报警。
确认有人报警,戈樾琇这才撩起裙摆, 登上双层巴士顶层。
巴士顶层为露天设计,几十名身穿奇装异服的男女因她的到来停下动作, 距离她最近的绿头发男人做出抄家伙的动作, 朝她走来地应该是今晚的寿星公。
双层巴士生日趴是嬉皮士们最喜欢的玩法之一,放上噱头十足的音乐, 把车顶当成流动的露天广场, 在深夜街头朝着行人卖弄,号称宣扬嬉皮文化,其实是为了让更多人加入他们的团体, 人越多他们的药物就越有销路。
戈樾琇把一叠美金交到寿星公手上, 和寿星公亲切说“生日快乐。”
这一招管用极了。
寿星公如对待老友般的把她带到他朋友们面前。
巴士末端为酒水区,宋猷烈和鲜于瞳都在酒水区处, 宋猷烈负责调酒,鲜于瞳在调制沙拉酱,另外两名处于服务中。
为了配合嬉皮士们,宋猷烈额前一缕头发被染成墨紫色, 鲜于瞳则是粉紫色。
目光锁定在宋猷烈脸上, 戈樾琇告知寿星公, 她和正在调酒的服务生是亲戚关系, 她是代替该名服务生的家人带他回家去。
“先生,可以吗?”问,从包里再拿出一叠美金交到寿星公手上。
“当然可以,非常可以。”
都是一群见钱眼开的家伙。
通向宋猷烈的道路畅通无阻,绿头发家伙以夸张的手势示意大家舞动起来。
戈樾琇从包里拿出枪,这么晚了她也懒得和他多费口舌,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枪,一步步朝宋猷烈。
距离宋猷烈还有差不多五步左右距离,一抹身影窜了上来,挡在她和宋猷烈之间,那还能有谁,冲着这份帮忙挡枪口的情谊,咸鱼头对宋猷烈应该是真心的。
对上鲜于瞳的眼睛,冷笑。
傻里傻气的。
但,傻子还不仅鲜于瞳一个。
留着板寸头的大个子挡在鲜于瞳面前。
看来,宋猷烈认识的都是一些傻子,就是那类空有热情但每到关键时刻都会添乱的家伙们。
停下脚步,饶有兴趣打量大个头男孩身上。
个头这么大怪不得得吃大号汉堡。
如果戈樾琇没猜错的话,眼前这三位就是华西提夏令营三人小组。
板寸头大个男孩就是三人小组叫约翰的成员,也就是宋猷烈口中的饮水机男孩,饮水机男孩身后就是三人小组成员安娜贝儿。
“你是不是约翰?”瞅着大个头男孩,问。
“你想干什么?”大个头男孩看着她手上的枪,“你不要伤害安娜贝儿,我想你一定是误会了,安娜贝儿是连一只蚂蚁都不会伤害的好姑娘。”
已经无需大个头告诉她他名字了,答案非常清楚。
隐隐约约,远处传来警笛声。
拿着枪的手缓缓抬起,以枪口示意大个头让开。
大个头一动也不动。
“宋猷烈,不想让你同学遭遇的话就快出来。”牢牢握住枪,说。
无任何回应。
没关系,很快警察就会出现了,宋猷烈是聪明人,他自然知道这事情不适合闹到警局去。
警笛声清晰可辨。
宋猷烈放下调酒器,身体越过鲜于瞳时,鲜于瞳一把扯住他,顿了顿,和鲜于短暂耳语,再拍了拍大个头肩膀,停在戈樾琇面前。
把她手里的枪放回包里,揽着她肩膀,朝巴士出口走去。
下了巴士。
飞车党们在完成任务后一哄而散。
车在深夜的海湾公路飞驰,宋猷烈坐在副驾驶座位上。
离开百老匪街,她就开始愤怒指责他欺骗她,那个周末宋猷烈压根没遇到他的数学老师。
他和她耍手段了,她傻乎乎上当了。
对于她的指责,宋猷烈自始至终都保持安静。
这家伙太坏了,到最后她连给他扣上“你对我撒谎了!”的罪名都无法成立,答案是她自己选择的,是她傻是她笨。
手狠狠拍在方向盘上。
车子进入海湾公路。
算了,都过去了,要是那时,宋猷烈当真骗她在图书馆遇到数学老师让她知道了真相,那会更要命。
狡猾的家伙。
呼出一口气,戈樾琇让自己彻底冷静下来,现在,充其量她只是把宋猷烈从他工作岗位带出来,她还没完成把他带回去的任务。
清了清嗓音,说:“我见过你们学校负责人,他告诉了我一些事情。”
和之前一样,宋猷烈不做任何回应,脸朝着车窗外。
触了触鼻尖,低声问你是不是很喜欢和咸鱼……鲜于瞳在一起。
“我的意思是说,你同学的生活方式对于你来说很新鲜,所有让你产生想成为他们一份子的想法。”连忙改正。
好言好语等同于空气。
戈樾琇心里恼怒极了。
她干嘛要和外公揽下“带阿烈回家”这项差事,她干嘛去担心宋猷烈会受到戈鸿煊的惩罚。
“好吧,如果你喜欢鲜于瞳的话……”
话被宋猷烈连串挪威语打断。
“啊?”侧过脸去看他。
宋猷烈依然在看着窗外,只是已不再沉默,以挪威语表达:“我怎么能够把你比作夏天?你不独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后知后觉,戈樾琇才听明白他在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这个时间点,她可没心情去欣赏诗歌。
继续。
“如果,如果你喜欢鲜于瞳的话当然也可以……”
“但有你的长夏永远不会掉落;也不会损失你这皎洁的红芳!”
又!继续。
“如果你喜欢鲜于瞳的话当然也是可以的,但……”
“或死神夸口你在他影子漂泊;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皱眉,这可是宋猷烈想出来阻止她说话的法子?
加大声音:“你喜欢鲜于瞳的话也可以,但,但不是现在,等以后……”
“我抗拒那一天!”他声音更大,“倘若那一天终会来临;看到你因我的缺点敛起双眉!!!”
狡猾的家伙,这是想和她比声音谁大来着。
放慢车速。
大声喊:“宋猷烈!”
“我抗拒那一天!!倘若你像陌生人一样和与我擦肩而过,请别用你那阳光般的眼睛和我致意。”
少年的嗓音像风中劲草;像严冬寒梅;像高傲的雪峰;像屹立于山巅上的青松。
“宋猷烈,你想干什么?!”
“我抗拒那一天!!!因我躲在对自己恰如其分的评价中;为你种种合法借口提供佐证。”
又,又!都说她现在没心情听十四行诗。
侧过脸。
撞上那束迎面而来的视线。
少年的眼眸,一动也不动胶在她脸上。
“这次……这次,我不会上……上你的当。”嘴一张,结结巴巴说出。
十四行诗还在继续着。
“抛弃可怜的我,你有法可依;为什么要爱你,我无理可讲。”他凝视着她,眼眸里头有星火点点。
手和脚不听自己使唤,车子缓缓的,缓缓的,最终一动也不动。
头顶上有万丈星光,白浪在暗夜里翻滚撒欢。
世界宛如静止。
那片阴影急急罩在她脸上,后脑勺被重重扣住,也不管她愿不愿意,低头,摄取她的双唇。
双手在半空中徒劳挣扎,这一秒是推他的,下一秒又不由自主拽住他衬衫,再下一秒推他,拼命推他——
他亲吻她的嘴角,喃喃叫着戈樾琇。
喃喃叫着:“戈樾琇”。
喃喃诉说:“戈樾琇,你哪里也不要去,我哪里也不要去。”
“我们哪里都不要去。”
来自嘴角的声线就这样一缕一缕溜进她心里,心灵有一角领土就那么地……松动了。
车子沿着比弗利山。
那个吻之后,谁都没说话。
快要到比弗利山。
戈樾琇才想起宋猷烈还没正式表明他会跟她回家。
清了清嗓音,目光直直望着前方:“外公很担心你。”
“嗯。”淡淡应答到。
“外公希望你回家。”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