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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明皓,字:明歌,十五岁!
清晨,二人来到了目的地,青柳镇。
青柳镇距离徐风镇约摸五十余里,司明皓仅用了四个多小时,脚程算是非常快的。
初来乍到,温暖依觉得十分新奇,一双眼到处瞄来瞄去。
“看什么呢?”
“原以为这街市该是春风十里桃花坞,纸醉金迷销金窟!”温暖依叹了口气道:“谁料它竟是蜀鸟吴花残照里,忍见荒城颓壁!”
街市冷冷清清,如大病初愈者,处处都透露出摇摇欲坠的沧桑与萧条。
“好诗句!”司明皓赞赏点头,星眸透露出深究的意味,“你竟然还会吟诗!”
糟了,露馅了!温暖依摸了摸头,不好意思低声道:“听哥哥读的。”
“哪个哥哥?”晨光下,少年俊美如画,眉眼间锋芒毕露,真像啊。若非那一头乌黑长发,温暖依定会认错人。
“我大伯家兄长,温宁。”原主记忆中,确实有这个人,还是个乡里的童生,唯一一个对温暖依好的人。
“哦!”司明皓深吸一口气,“虽然,你……睡我是不可能的,但既然我对你,那个……总之,你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啥?温暖依被雷得外焦里嫩,嘴炮一时爽,赔身火葬身!“其实你不用负责,我们不会有孩子的。”
“你这女子好……”不知羞!司明皓俊颜通红,甩手快步离去。
他这是自我撩倒了吗?
寻了间破旧的当铺,司明皓将男喜服当了,而后带着她去隔壁衣铺,替她买了套布衣,换下她身上的喜服,接着再去了当铺。
进去时,当铺老板是个给了他一个看傻叉的鄙视目光,随手抛给了他两颗碎银。
“就这么点?”司明皓皱眉道。
“嫌少,好走不送。”老板将喜服扔在了他头上。
司明皓怒然上前,温暖依连忙扯下喜服,赔笑着对老板道歉,拉着司明皓急急往后退。
“一套喜服分两次当,傻子!”
所以,聪明人就该拿两碎银打傻叉脸!这波操作秀的……伙计连忙脱下左脚鞋子,酷拽一扔,“老板,我当左鞋!”
当铺老板好半天才明白过来,脸一阵青一阵白,紧接着一巴掌忽去。“傻子!”
说好的碎银呢,伙计一脸懵逼。
一路上司明皓就挺恼,甩开温暖依一丈有余。
直到回头不见人影,才连忙往回找去,好在人不多,碰巧见温暖依从对角当铺走出来。
“你乱跑什么?”司明皓口气不佳。
温暖依张开手掌递了过去,明晃晃的碎银,足足有二十三颗。
“把衣服当了?”
温暖依点点头。
司明皓脸色沉了下来,一言不发地向前走去。
“生气了?”难道是因为她比他当得多?温暖依连忙跟上前小声道:“其实还有一块玉蝉,就是那个死鬼……嘴里的。”
司明皓阴晴不定瞪着她,死人嘴里的东西都敢抢,这丫头胆儿肥啊!拿起银子,露出一双布满伤痕与老茧的烛手掌,难看得刺眼,“这种事情以后别做。”
“好。”温暖依乖顺道:“我知道喜服对你我意义非凡,我只是怕你急需用钱,等我们有钱了再赎回来。”
“我不是这个意思!”司明皓气急羞恼,白皙肌肤似被染上了红霞。
“我懂!”温暖依压制内心的笑意,不知为何,就挺想撩人,大概,因为,这娃真的太好看了。
绝壁不承认自己是闷骚颜控姐。
事实证明,这点碎钱对他来说,确实没什么意义。
买房,哪怕生在古代这都是头等人生大事。
将温暖依安置在牙行,司明皓就随牙行的人出门了,中午时分,温暖依饿得前胸贴后背后时候,司明皓终于回来了。